关于拟清退28名国际学生的通告

October 9, 2023click:

根据《学校招收和培养国际学生管理办法》第42号令第三十一条、《河池学院留学生管理暂行规定》(校政发〔2014〕19号)第十四条和第十五条、《河池学院国际学生学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》(校政发〔2022〕76号)第六条以及《河池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》(校政发〔2020〕71号)第八条和第三十八条规定,经学校研究决定,对国际教育学院超过最长学习年限未毕业、超过学校规定期限未注册缴费且未履行暂缓注册手续、未经请假长期不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等符合应予以退学情形的SIBLY MD(刘星)等28名国际学生作退学处理。

通告期为2023年10月9日至2023年10月23日。学生本人如对处理决定有异议,可于通告期内向我单位提出书面陈述并发送至admissn@hcnu.edu.cn邮箱。逾期未提出的,学校将于通告期满后,正式作出退学处理。

特此通告。


附件河池学院拟清退国际学生名单

河池学院

2023年10月9日